这部纪录片是对鲍勃迪伦1965年英国巡演的忠实记录,导演彭内贝克用影像清晰的说明那时的鲍勃迪伦与披头士是多么的不同。与同时期的《苦难日之夜》相比,《别回头》更直接,深刻,对自己的拍摄对象也没有造星般的刻意吹捧,甚至还毫不掩饰的可以嘲讽,但是,再冷静的镜头都无法掩盖年轻迪伦的灿烂光芒,同现在的老迪伦相比,年轻的他无与伦比的傲慢,机智,激情洋溢,而其中一段以垮掉派代表艾伦金斯堡为背景的开场更是弥足珍贵。
罗伯(约翰·库萨克 John Cusack 饰)是个音乐狂热爱好者,他经营着一家唱片店,店里的两名店员迪克和伯利都是音乐爱好者。一天,罗伯的女友罗拉(艾本·叶尤 Iben Hjejle 饰)跟他提出分手,他甚至搞不清楚原因。为此他做起自己的“失恋排行榜”,回顾一路以来失败的恋爱。他发现自己总是充当被甩的一方,于是他决定重新联系这些前女友,询问她们当初选择分手的原因。 与此同时,罗拉因为要搬出罗伯的住处而与他一直保持着联系。一次,罗伯从罗拉的朋友口中得知,罗拉居然开始和住在自家楼上的伊安(蒂姆·罗宾斯 Tim Robbins 饰)约会。这让罗伯大受打击,他开始不停地打电话骚扰罗拉和伊安,在他们楼下徘徊。终于有一天,转机到了,罗拉告诉罗伯,她父亲去世了…… ©豆瓣
本片忠实地记述了1960年代美国迷幻摇滚代表乐队——大门乐队的灵魂主唱吉姆·莫里森(方·基默 Val Kilmer饰)从成名到自我毁灭的一生。 在电影学校,莫里森结识了喜欢弹钢琴的键盘手雷·曼札克,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组建一支令世界震惊的摇滚乐队:The Doors。很快,莫里森在这里找到了其他两位乐队成员:鼓手约翰·丹斯莫和吉他手罗比·克雷格。不久,大门乐队因《Light My Fire》一跃成名,万千乐迷为之疯狂。在拥有金钱名利诸多光环后的莫里森,却始终无法被任何人真正了解,有人认为他是诗人、艺术家,也有人把他当做疯子、瘾君子。27岁的莫里森最终选择了死亡来结束这段无以伦比的个人传奇。
列宁格勒牛仔摇滚乐队的几个成员装扮怪异,戴大墨镜,烫飞机头,夸张的火箭鞋就是他们的标志。可在他们的家乡看不见事业成功的希望,于是他们决定转战美国寻求机会,在即将出发的前夜,吉他手却被冻死,尽管如此,队员们还是将他装入了放满冰块的木箱中带上了旅途。此时同村的一个怪异的哑巴偷偷跟随乐队来到了纽约。纽约的机会并不如他们想象的丰富,困窘的生活仍在继续,在他们走投无路之时,得到了一个来自墨西哥的婚宴演出机会。于是他们用仅剩的钱从一个美国售货员(吉姆•贾木许 Jim Jarmusch 饰)手中买了一辆旧车后继续向墨西哥进发,那里有他们最后的梦想……
兀琪•奥伯迈耶(Natalia Avelon 饰),六十年代德国一个狂野和自由的灵魂。因为无法忍受家中保守和压抑的环境,她和好友萨比那(Friederike Kempter 饰)离开家乡,来到柏林,并加入了倡导裸体主义和性解放的第一公社。兀琪余公社内的海因纳(Matthias Schweighöfer 饰)相恋、分手,旋即又以模特身份进军柏林时尚界。在此之后,兀琪又与探险家伯克弘恩(David Scheller 饰)和摇滚歌手斯通•基斯(Mila da Veela 饰)相继坠入爱河。每个男人都爱这个妖精一般的性感尤物,却没有谁能将其真正留在身边…… 本片根据德国六十年代著名女模特兀琪•奥伯迈耶(Uschi Obermaier)的真实一生改编。
一部真人实事搬上大萤幕的传记电影。主角杰利路易斯是由丹尼斯奎德所饰,而饰演其13岁小妻子的女孩则是美丽的薇诺娜瑞德。丹尼斯在该片有相当迷人的表演,并且充分的表现了他个人在音乐方面较不为人知的才华。1950年代,摇滚乐被视为是一种违反上帝的野蛮音乐。杰利路易斯,一位傲慢、自大却才华洋溢、备受瞩目的摇滚乐手。他自由、不受旧有风俗规范的表演曲风,在当时出乎意料的大受欢迎,知名度甚至掩盖了同时期摇滚巨星猫王的风采,并为合作夥伴及唱片老板赚进大把钞票。但这样的局势却维持不久,因为他娶了一个足以当他女儿的13岁小女孩,在当时保守的民风下,这当然是不被允许的,杰利路易斯也因此面临了人生道路上的抉择。
本片是同一故事第三度重拍的版本。此片将好莱坞的背景改成今日的摇滚乐坛,男主角原是着名的摇滚乐歌手,而女主角则在小型夜总会卖艺。影片中有不少热门插曲,部分片段的镜头和表演都不俗,但整体则显得有点矫揉造作,角色欠缺真正的生命感,不过娱乐性还是维持相当水准。本片曾获奥斯卡最佳电影插曲金像奖。
影片开始于一片白茫芒的大地,南极。这片在20世纪以前没有人踏足过的土地,飞机停留在上面,时间也仿佛静止。故事就从Matt的口述开始。 我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布鲁克斯顿的音乐节。她叫Lisa,21岁,很漂亮,我想她就是我一直以来追求的梦中情人,激情而又疯狂。我们一起听演唱会,做饭,磕药,还有不停歇的,做爱。日复一日,这就是生活。演唱会上沸腾的人群,激昂的歌手,是我们爱情的见证。我迷恋她修长的、像男孩儿般的身体,还有她可爱的舞蹈。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多久,尽管偶有争吵,但至少,现在,我真实的抱着她,感觉着她。 那首歌里唱到:现在我们悲伤,因为现在已经消逝不见。那一天终于来到,她却不让我到机场送她。她说,她不喜欢告别的仪式太长。我走在街上,纷扰的人群依旧,只是她已不在。我知道,在地球的另一头,美国,她的生活依然会继续,可是已经与我无关。很多年后,当我想到Lisa,我想到的是天边的云彩,还有一种滋味。那是爱情的滋味